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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娅诉“薇娅严选”不正当竞争一案解读

作者:杨俊峰 时间:2021-06-07 来源:本站 点击量:690

近日薇娅严选被强制执行事件在网络上引起广泛关注,成为实时热点之一,引发网友热议。当你看到薇娅严选,是不是也下意识以为是知名主播薇娅的公司?然而并不是,这家叫薇娅严选(广州)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薇娅严选),与知名直播薇娅及其所属的谦寻(杭州)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无任何关系。

其实早在21年4月21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就对薇娅诉薇娅优选作出了一审判决,认定被告薇娅严选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其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

据了解,本案被告薇娅严选公司在抖音平台注册账号,更新发布商品进行推介销售,并为部分商家、厂家做直播等形式的推广、销售。抖音薇娅严选账号设置的昵称、头像及个人简介包含薇娅字样。

薇娅严选公司与知名主播薇娅并无关系。主播薇娅及其所属的谦寻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薇娅严选公司诉至滨江法院后,答辩期间薇娅严选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滨江法院依法裁定驳回后,薇娅严选公司提出上诉,后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维持。

滨江法院审理后认为,经过原告薇娅、谦寻公司对艺名薇娅长期、持续地使用及推广,艺名薇娅对于薇娅和谦寻公司已不仅仅起到作为艺名的作用,同时还具有了识别商品及服务来源的作用。因此,艺名薇娅既属于薇娅的姓名,具有人格权属性,其也因作为薇娅与谦寻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商业标识,具有商品化权益,具有人格权和财产权双重属性,同时受民法典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被告薇娅严选公司实际在抖音中经营直播销售业务,与原告薇娅及谦寻公司的经营范围相同或类似。且被告薇娅严选公司成立时间晚于艺名薇娅具有极高知名度时间,其仍将含薇娅薇娅严选注册为企业字号,具有极大的攀附薇娅知名度的主观故意,意欲利用薇娅的声誉和社会影响力谋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该行为客观上容易使相关公众误认为其与薇娅或承担薇娅选品职能的谦寻公司具有某种关系,构成混淆。

最终,滨江法院依法判处被告薇娅严选公司立即停止使用含有薇娅字样的企业字号并变更公司名称登记;立即停止在其生产经营活动中使用薇娅字样的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在其运营的抖音账号中昵称、头像、个人简介中使用薇娅字样);在《南方都市报》刊登声明,公开向原告薇娅赔礼道歉,为原告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0000元及原告为制止侵权的合理开支101000元。

法律适用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

(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

(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

(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

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规定。

法律解析:

   “薇娅作为淘宝知名主播,有着数以万计的粉丝,更是屡次创下惊人销售奇迹,薇娅的艺名在直播带货界已经具有极大的影响力和辨识度,从属性上讲,艺名薇娅具有人格属性和财产属性,艺名承载着巨大的商业价值,是具有财产属性的人身权利。《民法典》中第一千零一十七条更是直接予以了对艺名的保护参照使用姓名权和名称权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第二款也规定,经营者不得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本案中薇娅严选公司成立于2020年5月,其成立时间晚于艺名薇娅具有极高知名度时间,但薇娅严选公司仍将其注册为企业字号,并在经营过程中大量、突出使用薇娅或其企业字号的情形,该行为客观上很容易使公众误认为其与薇娅具有某种关系,构成混淆。同时在流量时代,点击量与经济利益直接相关,薇娅严选公司很难不让人认为其利用薇娅的影响力获取更多流量从而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最终法院认定薇娅严选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

最后,随着互联网经济发展,我国对反不正当竞争查处及知识产权的保护也在加强,类似的维权案件会越来越多,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在受到违法行为侵害时都应该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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